根据泰院发〔2021〕69号关于印发《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规定,经本人申请、教务科初审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,同意2021届学生刘艳、付景龙,2022届学生赵煜玄、席云四位学生补发毕业证书并补授学士学位证书。缓发毕业证书原因和补发理由、暂缓授予学位原因和补授理由见附件表格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:4月7日至4月9日。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来电等形式向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教科办反映。电话:0523-80769037。